108.0423 每日餐點

白米飯 180 大卡
咕咾肉  165 大卡
白醬燴時蔬 110 大卡
芹菜干片 110 大卡
清炒時蔬 45 大卡
蘿蔔肉羹湯 45 大卡
水果 35 大卡

108.0422 每日餐點

白米飯 180 大卡
金鑽肉排  160 大卡
麻婆豆腐 130 大卡
培根燒洋芋  110 大卡
清炒時蔬  45 大卡
黃瓜排骨湯  50 大卡
烘焙品 50 大卡

108.04.18 今日餐點

白米飯  180 大卡
瓜仔肉  160 大卡
青椒肉絲  130 大卡
紅燒豆腐  90 大卡
清炒時蔬 40 大卡
山藥薏仁湯 40 大卡
水果 50 大卡

108.04.17 今日餐點

和風高麗菜雜炊飯  180 大卡
 日式豬排  150 大卡
茄汁甜條  90 大卡
清炒時蔬  40 大卡
桂圓紅棗銀耳湯 50大卡
烘焙品  50 大卡

108.4.18 豆製品的過氧化氫的試驗

108.4.18 豆製品的過氧化氫的試驗

一、據行政院衛生署所頒布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過氧化氫於食品中不得殘留。
※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為食品級。


二、依據所使用之快速檢驗試劑之操作說明,實驗操作後試紙不變色者,表示樣品過氧化氫含量為 0 mg/L Peroxide,樣品檢驗合格。


**樣品為 4/18 午餐豆腐的豆製品

三、檢驗過程:
和試紙比對的結果 :

為 0 mg/L Peroxide,樣品檢驗合格


108.4.18 飲用水水質 pH 值檢驗

108.4.18 飲用水水質 pH 值檢驗

飲用水水 pH 值檢驗

一、目的:利用 pH 值檢驗試紙檢查廚房所使用之飲用水 pH 值是否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6.0~8.5) 規範。


二、檢驗步驟:

1. 盛裝廚房內飲用水
2. 放入 pH 值檢驗試紙
3. 待 5 秒後以比色盤比對並判讀結果


結果檢驗合格

(pH值約等於7)

08.04.17 油脂酸價檢驗

108.04.17  油脂酸價檢驗

油脂酸價檢測

1. 依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衛署食字第 0980461015 號公文說明,當餐飲業油炸油之酸價超過2.0(mgKOH/g)時,應立即更新。
2. 依據所使用之3M油質快速檢測試紙之操作說明,油質應於第一呈色區完全變黃色時,更換油質。
檢測品項:4/10 當日使用油炸油
檢測流程:
a.在油炸油溫度 120~190℃ 時取樣,將試紙往下浸泡至四格藍色的格子都泡到油脂。
b.放於紙上,等一分鐘後看顏色的呈色變化,比對呈色表後判定是否更換油。

結果判定:合格